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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护理

宠物尿味分解除臭喷雾

犬猫通用 除味抑菌

不是遮盖,是分解。生物酶从异味来源开始处理。

生物酶分解根源异味,并结合抑菌与除螨检测数据。

围绕日常场景,解决具体问题

先了解产品能解决什么,再查看成分、用法与适用对象。

01

生物酶分解臭味分子,不以浓香遮盖

02

硫化氢去除率 89.3%

03

多项抑菌率大于 99.0%,除螨率大于 99.9%

猫咪离开猫砂盆的居家清洁场景

HOME ODOR CARE

气味管理,从清洁动作开始

猫砂盆、沙发与宠物常驻区域,构成这款产品更真实的使用背景。

UootaPet 尿味分解除臭喷雾产品静物
产品细节与真实场景拍摄

配方与材质,保持清晰透明

生物酶、茶多酚及温和香氛成分。

01 0 酒精
02 皮肤接触无刺激
03 无重金属与金属腐蚀
在宠物常驻区域使用 UootaPet 尿味分解除臭喷雾
真实使用场景

使用方法

对准异味来源区域均匀喷洒,按包装说明静置或擦拭。

产品信息

规格
300ml / 瓶
适用对象
犬猫通用
产地
河北廊坊

PRODUCT EVIDENCE

产品检测资料

将原报告中的样品信息、检测条件与结果逐项整理为文字和表格,可直接阅读,也可展开结果页图片核对。网页整理不替代正式报告;结论仅对应受检样品及所检项目,不代表对页面全部功效描述的验证。

以下为本产品供应商提供的检测资料,报告受检样品名称为“净味喷雾”,委托单位为宗盛飞(固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结果仅对应报告受检样品与试验条件,不代表所有供货批次均经同样检测;原液抑菌试验不等同于治疗效果。各报告的用途限制与原文差异说明见下方。

按报告逐份查看

7 份已整理资料
GTFA2NJA2848915QD 供应商|多次完整皮肤刺激试验

方法与条件

送检样品:净味喷雾,2 瓶,包装完整,常温保存;生产企业、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保质期在原报告中以“/”表示。

方法页记载:日本大耳白兔,普通级,雌性,体重 2–3 kg,共 3 只;结果表动物数栏为 4 只,存在原报告内部不一致。

实验动物由北京金牧阳实验动物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生产许可证 SCXK(京)2025-0004。

动物饲养:温度 18–26°C,相对湿度 30%–70%,12 h 明暗交替,自由饮水,标准块状维持饲料。

动物饲料购自斯贝福(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产品许可证 SCXK(京)2024-0001;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SYXK(京)2023-0038。

试验前约 24 h 剔除动物背部脊柱两侧毛,不得损伤皮肤;左右去毛范围各约 3 cm × 3 cm。

一侧皮肤涂受试物 0.5 mL,另一侧为空白对照;涂抹后 4 h 用水清洗残留物。每天 1 次,连续 14 d;每次涂抹后 24 h 观察。

对照区处理方法同试验区;必要时剪毛。试验结束后计算每天每只动物平均积分,按积分均值判定皮肤刺激强度。

主要仪器:电子天平 IE-3483 等。

检测方法与标准
  • 《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2.3.3;皮肤刺激试验表 2-11 评分。

报告结论

在本报告试验条件下,依据消毒产品皮肤刺激强度分级,受试物对日本大耳白兔皮肤刺激强度为无刺激性,符合《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的标准要求。

仅对应本报告的受检样品、所检项目和试验条件。

受试物对家兔多次完整皮肤刺激试验结果:皮肤刺激性反应积分 原报告第 5 页
涂抹天数(天)动物数(只,原结果表)样品红斑样品水肿样品总分对照红斑对照水肿对照总分
1 4 0 0 0 0 0 0
2 4 0 0 0 0 0 0
3 4 0 0 0 0 0 0
4 4 0 0 0 0 0 0
5 4 0 0 0 0 0 0
6 4 0 0 0 0 0 0
7 4 0 0 0 0 0 0
8 4 0 0 0 0 0 0
9 4 0 0 0 0 0 0
10 4 0 0 0 0 0 0
11 4 0 0 0 0 0 0
12 4 0 0 0 0 0 0
13 4 0 0 0 0 0 0
14 4 0 0 0 0 0 0
平均积分 原报告第 5 页
统计项目样品空白对照
14 天每只动物平均积分 0.00 0.00
每天每只动物平均积分 0.00 0.00

适用范围与原报告声明

  • 原报告声明 1:本报告无检验检测专用章、报告骑缝章和批准人签章无效。
  • 原报告声明 2:报告页面所使用的“PONY”“谱尼”字样为检测机构的注册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仿冒、伪造、变造商标属于违法侵权行为,检测机构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原报告声明 3:委托单位对报告数据如有异议,应于报告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初级农产品报告于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测申请,并附报告原件、预付复测费。
  • 原报告声明 4:办理以上手续后检测机构安排复测;若复测结果与异议内容相符,退还复测费。
  • 原报告声明 5:不可重复性或不能进行复测的实验,不进行复测,委托单位放弃异议权利。
  • 原报告声明 6:委托单位对送检样品的代表性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检测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 原报告声明 7:本报告未加盖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标志,委托单位仅用于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使用,和/或不在本单位资质认定范围内,仅供内部参考,不具有社会证明作用。本报告仅对所测样品的测试结果负责,对于测试数据的使用、使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一切法律后果,本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 原报告声明 8:检测机构有权在完成报告后按规定方式处理所测样品;除客户特别声明并支付样品管理费,所有超过标准规定时效期的样品均不再留样。
  • 原报告声明 9:检测机构保证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对委托单位的商业信息、技术文件等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 原报告声明 10:报告私自转让、盗用、冒用、涂改、未经检测机构批准的复制(全文复制除外)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篡改均属无效,检测机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原报告另声明:本测试报告仅对送检样品负责。
  • 这是特定条件下的动物皮肤刺激试验,不等同于人体、犬猫、受损皮肤或所有使用情境下绝对安全的证明。
样品与归档说明
  • 供应商资料。品牌方已确认其与当前产品的对应关系及官网展示授权;这一对应关系来自品牌方确认,原报告样品名称仅为“净味喷雾”,未注明 UootaPet 品牌、型号、生产批次。
  • 本页为原报告的结构化转录,不改变受检样品名称、原结论、试验条件或原用途限制。结果不得泛化为所有供货批次的结论。
  • 原报告防伪说明:报告编号是唯一的;可扫描原报告首页下方二维码查询报告真伪。
  • 本记录中的 page 和 source_pages 均按 PDF 文件实际页码计数,包含封面和声明页。
  • 需核实的原报告内部不一致:PDF 第 4 页方法部分写“共 3 只”,PDF 第 5 页结果表第 1–14 天均写动物数“4”。本转录分别保留,未擅自修正或推断实际样本量。
对照原报告结果页
GTFA2NJA2848915QD 原报告第 3 页;检测数据已在上方转为文字表格
GTFA2NJA2848915QD,第 3 页。报告页面截图,未改写原文。
GTFA2NJA2848915QD 原报告第 4 页;检测数据已在上方转为文字表格
GTFA2NJA2848915QD,第 4 页。报告页面截图,未改写原文。
GTFA2NJA2848915QD 原报告第 5 页;检测数据已在上方转为文字表格
GTFA2NJA2848915QD,第 5 页。报告页面截图,未改写原文。
NTFNACTD3996567HR 供应商|氨气、硫化氢及甲硫醇去除率试验

方法与条件

样品状态:液体;测试类别:委托测试;测试环境:符合要求。

主要仪器:气相色谱仪等。

氨气、硫化氢列为空白试验舱 C_A 和样品试验舱 C_B 的浓度对比;原报告未注明这两项的接触时长、试验舱体积或喷用量。

甲硫醇列为初始浓度与 24 h 后浓度;不得将 24 h 条件套用于氨气和硫化氢。

检测方法与标准
  • 参考方法:QB/T 2761-2024。

报告结论

原报告记录氨气去除率 86.9%、硫化氢去除率 89.3%、甲硫醇在 24 h 后去除率 82.2%;未另列总体合格判定。

仅对应本报告的受检样品、所检项目和试验条件。

氨气、硫化氢去除率(样品编号 D3996567HR) 原报告第 4 页
测试项目空白试验舱 C_A(mg/m³)样品试验舱 C_B(mg/m³)去除率(%)
氨气 5.05 0.66 86.9
硫化氢 0.206 0.022 89.3
甲硫醇去除率(样品编号 D3996567HR) 原报告第 5 页
测试项目初始浓度(mg/m³)24 h 后浓度(mg/m³)去除率(%)
甲硫醇 0.197 0.0350 82.2

适用范围与原报告声明

  • 原报告声明 1:本报告无检验检测专用章、报告骑缝章和批准人签章无效。
  • 原报告声明 2:报告页面所使用的“PONY”“谱尼”字样为检测机构的注册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仿冒、伪造、变造商标属于违法侵权行为,检测机构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原报告声明 3:委托单位对报告数据如有异议,应于报告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初级农产品报告于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测申请,并附报告原件、预付复测费。
  • 原报告声明 4:办理以上手续后检测机构安排复测;若复测结果与异议内容相符,退还复测费。
  • 原报告声明 5:不可重复性或不能进行复测的实验,不进行复测,委托单位放弃异议权利。
  • 原报告声明 6:委托单位对送检样品的代表性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检测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 原报告声明 7:本报告仅对所测样品的测试结果负责,测试数据仅反映对该样品的评价且仅用于委托单位科研、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使用,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对于测试数据的使用、使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一切法律后果,本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 原报告声明 8:检测机构有权在完成报告后按规定方式处理所测样品;除客户特别声明并支付样品管理费,所有超过标准规定时效期的样品均不再留样。
  • 原报告声明 9:检测机构保证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对委托单位的商业信息、技术文件等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 原报告声明 10:报告私自转让、盗用、冒用、涂改、未经检测机构批准的复制(全文复制除外)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篡改均属无效,检测机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本报告测量的是上述气体去除率,不是抑菌率报告,也不直接证明任意家庭空间的实际除臭效果。
样品与归档说明
  • 供应商资料。品牌方已确认其与当前产品的对应关系及官网展示授权;这一对应关系来自品牌方确认,原报告样品名称仅为“净味喷雾”,未注明 UootaPet 品牌、型号、生产批次。
  • 本页为原报告的结构化转录,不改变受检样品名称、原结论、试验条件或原用途限制。结果不得泛化为所有供货批次的结论。
  • 原报告防伪说明:报告编号是唯一的;可扫描原报告首页下方二维码查询报告真伪。
  • 本记录中的 page 和 source_pages 均按 PDF 文件实际页码计数,包含封面和声明页。
  • 样品名称和编号:D3996567HR 净味喷雾。
  • 未列出检出限、氨气/硫化氢的作用时长或总体合格限值,未补写。
对照原报告结果页
NTFNACTD3996567HR 原报告第 3 页;检测数据已在上方转为文字表格
NTFNACTD3996567HR,第 3 页。报告页面截图,未改写原文。
NTFNACTD3996567HR 原报告第 4 页;检测数据已在上方转为文字表格
NTFNACTD3996567HR,第 4 页。报告页面截图,未改写原文。
NTFNACTD3996567HR 原报告第 5 页;检测数据已在上方转为文字表格
NTFNACTD3996567HR,第 5 页。报告页面截图,未改写原文。
NTFNACTD3996559HR 供应商|重金属、金属腐蚀性及急性经口毒性检测

方法与条件

样品状态:液体;检测类别:委托检测;检测环境:符合要求。

主要仪器:分析天平等。

金属腐蚀性具体接触时间、浓度和温度,急性经口毒性动物种类、给药剂量、观察时长和 LD50 数值,原报告未注明。

检测方法与标准
  • 铅、砷、汞:《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
  • 金属腐蚀性、急性经口毒性:《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
  • 原报告备注限值标准:《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Q/ZSF 001-2025。

报告结论

铅、砷、汞检测结果及急性经口毒性分级按原报告所列标准判为符合。金属腐蚀性结果分别为不锈钢、铝和铜基本无腐蚀,碳钢轻度腐蚀;原表未给金属腐蚀性的单项符合性结论。

仅对应本报告的受检样品、所检项目和试验条件。

重金属检测结果 原报告第 4 页
项目单位限值检测结果(含原报告括号数值)单项结论检测方法
mg/kg ≤10 未检出(<1.5) 符合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
mg/kg ≤2 未检出(<0.01) 符合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
mg/kg ≤1 未检出(<0.002) 符合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
金属腐蚀性检测结果 原报告第 4 页
金属试片单位腐蚀速率原报告腐蚀分级限值单项结论
不锈钢片 mm/a 0.0021 基本无腐蚀 原报告未注明 原报告未注明
铝片 mm/a 0.0031 基本无腐蚀 原报告未注明 原报告未注明
铜片 mm/a 0.0028 基本无腐蚀 原报告未注明 原报告未注明
碳钢片 mm/a 0.0272 轻度腐蚀 原报告未注明 原报告未注明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原报告第 4 页
项目限值检测结果单项结论检测方法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1N) 实际无毒 实际无毒 符合 《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

适用范围与原报告声明

  • 原报告声明 1:本报告无检验检测专用章、报告骑缝章和批准人签章无效。
  • 原报告声明 2:报告页面所使用的“PONY”“谱尼”字样为检测机构的注册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仿冒、伪造、变造商标属于违法侵权行为,检测机构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原报告声明 3:委托单位对报告数据如有异议,应于报告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初级农产品报告于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测申请,并附报告原件、预付复测费。
  • 原报告声明 4:办理以上手续后检测机构安排复测;若复测结果与异议内容相符,退还复测费。
  • 原报告声明 5:不可重复性或不能进行复测的实验,不进行复测,委托单位放弃异议权利。
  • 原报告声明 6:委托单位对送检样品的代表性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检测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 原报告声明 7:本报告仅对所测样品的检测结果负责,检测结果及其相关判定结论仅反映对所测样品的评价或只代表检测时污染物的排放状况。对于报告及所载内容不能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使用,使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一切法律后果,本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 原报告声明 8:检测机构有权在完成报告后按规定方式处理所测样品;除客户特别声明并支付样品管理费,所有超过标准规定时效期的样品均不再留样。
  • 原报告声明 9:检测机构保证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对委托单位的商业信息、技术文件等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 原报告声明 10:报告私自转让、盗用、冒用、涂改、未经检测机构批准的复制(全文复制除外)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篡改均属无效,检测机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实际无毒”是原报告所列试验分级,不等于可饮用、可食用或任何剂量与场景下绝对无毒。
  • 未检出不等于含量为零。铅、砷、汞的原报告括号数值已保留,不能扩大为未检测的其他金属均未检出。
样品与归档说明
  • 供应商资料。品牌方已确认其与当前产品的对应关系及官网展示授权;这一对应关系来自品牌方确认,原报告样品名称仅为“净味喷雾”,未注明 UootaPet 品牌、型号、生产批次。
  • 本页为原报告的结构化转录,不改变受检样品名称、原结论、试验条件或原用途限制。结果不得泛化为所有供货批次的结论。
  • 原报告防伪说明:报告编号是唯一的;可扫描原报告首页下方二维码查询报告真伪。
  • 本记录中的 page 和 source_pages 均按 PDF 文件实际页码计数,包含封面和声明页。
  • 原表注:#1N 表示急性经口毒性项目由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资质认定证书编号 202000343608;该项目不在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的资质认定检测能力范围。
  • 原表未单列“检出限”列;此处完整保留“未检出(<1.5)”“未检出(<0.01)”“未检出(<0.002)”原始表达,不另行改变其定义。
对照原报告结果页
NTFNACTD3996559HR 原报告第 3 页;检测数据已在上方转为文字表格
NTFNACTD3996559HR,第 3 页。报告页面截图,未改写原文。
NTFNACTD3996559HR 原报告第 4 页;检测数据已在上方转为文字表格
NTFNACTD3996559HR,第 4 页。报告页面截图,未改写原文。
NTFNACTD3996535HR 供应商|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白色念珠菌抑菌试验

方法与条件

样品状态:液体;检测类别:委托检测;检测环境:符合要求。

作用浓度:原液;分别作用 5 min 和 20 min,各条件列有 3 次抑菌率及平均抑菌率。

主要仪器:电热恒温培养箱等。

初始菌量、对照菌落数、处理后菌落数、试验温度、检出限在本报告中未注明。

检测方法与标准
  • QB/T 2738-2023《日化产品抗菌抑菌效果的评价方法》;限值标准同为 QB/T 2738-2023。

报告结论

在原液作用 5 min 和 20 min 的各报告试验条件下,大肠杆菌 8099、金黄色葡萄球菌 ATCC 6538、白色念珠菌 ATCC 10231 的平均抑菌率均为 >99.99%,原报告均评价为“产品有较强抑菌作用”。

仅对应本报告的受检样品、所检项目和试验条件。

抑菌试验结果(样品编号 D3996535HR) 原报告第 4 页
试验菌种及编号作用浓度作用时间(min)第 1 次抑菌率(%)第 2 次抑菌率(%)第 3 次抑菌率(%)平均抑菌率(%)原报告效果评价
大肠杆菌 8099 原液 5 >99.99 >99.99 >99.99 >99.99 产品有较强抑菌作用
大肠杆菌 8099 原液 20 >99.99 >99.99 >99.99 >99.99 产品有较强抑菌作用
金黄色葡萄球菌 ATCC 6538 原液 5 >99.99 >99.99 >99.99 >99.99 产品有较强抑菌作用
金黄色葡萄球菌 ATCC 6538 原液 20 >99.99 >99.99 >99.99 >99.99 产品有较强抑菌作用
白色念珠菌 ATCC 10231 原液 5 >99.99 >99.99 >99.99 >99.99 产品有较强抑菌作用
白色念珠菌 ATCC 10231 原液 20 >99.99 >99.99 >99.99 >99.99 产品有较强抑菌作用

适用范围与原报告声明

  • 原报告声明 1:本报告无检验检测专用章、报告骑缝章和批准人签章无效。
  • 原报告声明 2:报告页面所使用的“PONY”“谱尼”字样为检测机构的注册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仿冒、伪造、变造商标属于违法侵权行为,检测机构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原报告声明 3:委托单位对报告数据如有异议,应于报告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初级农产品报告于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测申请,并附报告原件、预付复测费。
  • 原报告声明 4:办理以上手续后检测机构安排复测;若复测结果与异议内容相符,退还复测费。
  • 原报告声明 5:不可重复性或不能进行复测的实验,不进行复测,委托单位放弃异议权利。
  • 原报告声明 6:委托单位对送检样品的代表性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检测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 原报告声明 7:本报告仅对所测样品的检测结果负责,检测结果及其相关判定结论仅反映对所测样品的评价或只代表检测时污染物的排放状况。对于报告及所载内容不能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使用,使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一切法律后果,本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 原报告声明 8:检测机构有权在完成报告后按规定方式处理所测样品;除客户特别声明并支付样品管理费,所有超过标准规定时效期的样品均不再留样。
  • 原报告声明 9:检测机构保证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对委托单位的商业信息、技术文件等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 原报告声明 10:报告私自转让、盗用、冒用、涂改、未经检测机构批准的复制(全文复制除外)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篡改均属无效,检测机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仅为报告所列菌种和原液接触时间的体外试验结果,不等同于犬猫疾病的预防、治疗、治愈效果,也不能推广为所有微生物均有效。
样品与归档说明
  • 供应商资料。品牌方已确认其与当前产品的对应关系及官网展示授权;这一对应关系来自品牌方确认,原报告样品名称仅为“净味喷雾”,未注明 UootaPet 品牌、型号、生产批次。
  • 本页为原报告的结构化转录,不改变受检样品名称、原结论、试验条件或原用途限制。结果不得泛化为所有供货批次的结论。
  • 原报告防伪说明:报告编号是唯一的;可扫描原报告首页下方二维码查询报告真伪。
  • 本记录中的 page 和 source_pages 均按 PDF 文件实际页码计数,包含封面和声明页。
  • 结果表原注的评价阈值为:“抑菌率≥50%~90%,产品有抑菌作用,抑菌率≥90%,产品有较强抑菌作用。”此处保留原报告表述,不自行改写其边界。
  • “>99.99”按原结果保留为严格大于号,未改写为 100% 或杀菌率。
对照原报告结果页
NTFNACTD3996535HR 原报告第 3 页;检测数据已在上方转为文字表格
NTFNACTD3996535HR,第 3 页。报告页面截图,未改写原文。
NTFNACTD3996535HR 原报告第 4 页;检测数据已在上方转为文字表格
NTFNACTD3996535HR,第 4 页。报告页面截图,未改写原文。
NTFNACTD3996545HR 供应商|糠秕马拉色菌及犬小孢子菌抑菌试验

方法与条件

样品状态:液体;检测类别:委托检测;检测环境:符合要求。

作用浓度:原液;分别作用 5 min 和 20 min,各条件列有 3 次抑菌率及平均抑菌率。

主要仪器:电热恒温培养箱等。

初始菌量、对照菌落数、处理后菌落数、试验温度、检出限在本报告中未注明。

检测方法与标准
  • QB/T 2738-2023《日化产品抗菌抑菌效果的评价方法》;限值标准同为 QB/T 2738-2023。

报告结论

在原液作用 5 min 和 20 min 的各报告试验条件下,糠秕马拉色菌 ATCC 44344、犬小孢子菌 ATCC 36299 的平均抑菌率均为 >99.99%,原报告均评价为“产品有较强抑菌作用”。

仅对应本报告的受检样品、所检项目和试验条件。

抑菌试验结果(样品编号 D3996545HR) 原报告第 4 页
试验菌种及编号作用浓度作用时间(min)第 1 次抑菌率(%)第 2 次抑菌率(%)第 3 次抑菌率(%)平均抑菌率(%)原报告效果评价
糠秕马拉色菌 ATCC 44344 原液 5 >99.99 >99.99 >99.99 >99.99 产品有较强抑菌作用
糠秕马拉色菌 ATCC 44344 原液 20 >99.99 >99.99 >99.99 >99.99 产品有较强抑菌作用
犬小孢子菌 ATCC 36299 原液 5 >99.99 >99.99 >99.99 >99.99 产品有较强抑菌作用
犬小孢子菌 ATCC 36299 原液 20 >99.99 >99.99 >99.99 >99.99 产品有较强抑菌作用

适用范围与原报告声明

  • 原报告声明 1:本报告无检验检测专用章、报告骑缝章和批准人签章无效。
  • 原报告声明 2:报告页面所使用的“PONY”“谱尼”字样为检测机构的注册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仿冒、伪造、变造商标属于违法侵权行为,检测机构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原报告声明 3:委托单位对报告数据如有异议,应于报告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初级农产品报告于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测申请,并附报告原件、预付复测费。
  • 原报告声明 4:办理以上手续后检测机构安排复测;若复测结果与异议内容相符,退还复测费。
  • 原报告声明 5:不可重复性或不能进行复测的实验,不进行复测,委托单位放弃异议权利。
  • 原报告声明 6:委托单位对送检样品的代表性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检测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 原报告声明 7:本报告仅对所测样品的检测结果负责,检测结果及其相关判定结论仅反映对所测样品的评价或只代表检测时污染物的排放状况。对于报告及所载内容不能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使用,使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一切法律后果,本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 原报告声明 8:检测机构有权在完成报告后按规定方式处理所测样品;除客户特别声明并支付样品管理费,所有超过标准规定时效期的样品均不再留样。
  • 原报告声明 9:检测机构保证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对委托单位的商业信息、技术文件等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 原报告声明 10:报告私自转让、盗用、冒用、涂改、未经检测机构批准的复制(全文复制除外)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篡改均属无效,检测机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仅为报告所列菌种和原液接触时间的体外试验结果,不等同于犬猫真菌感染的预防、治疗、治愈效果,也不能推广为所有微生物均有效。
样品与归档说明
  • 供应商资料。品牌方已确认其与当前产品的对应关系及官网展示授权;这一对应关系来自品牌方确认,原报告样品名称仅为“净味喷雾”,未注明 UootaPet 品牌、型号、生产批次。
  • 本页为原报告的结构化转录,不改变受检样品名称、原结论、试验条件或原用途限制。结果不得泛化为所有供货批次的结论。
  • 原报告防伪说明:报告编号是唯一的;可扫描原报告首页下方二维码查询报告真伪。
  • 本记录中的 page 和 source_pages 均按 PDF 文件实际页码计数,包含封面和声明页。
  • 结果表原注的评价阈值为:“抑菌率≥50%~90%,产品有抑菌作用,抑菌率≥90%,产品有较强抑菌作用。”此处保留原报告表述,不自行改写其边界。
  • “>99.99”按原结果保留为严格大于号,未改写为 100% 或杀菌率。
对照原报告结果页
NTFNACTD3996545HR 原报告第 3 页;检测数据已在上方转为文字表格
NTFNACTD3996545HR,第 3 页。报告页面截图,未改写原文。
NTFNACTD3996545HR 原报告第 4 页;检测数据已在上方转为文字表格
NTFNACTD3996545HR,第 4 页。报告页面截图,未改写原文。
NTFNACTD3996587HR 供应商|镉含量检测

方法与条件

样品状态:液体;测试类别:委托测试;测试环境:符合要求。

主要仪器:原子吸收色谱仪等(依原报告表述)。

检测方法与标准
  • 参考方法和限值标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

报告结论

镉含量未检出(<0.18 mg/kg),原报告限值 ≤5 mg/kg,单项结论为符合。

仅对应本报告的受检样品、所检项目和试验条件。

镉含量检测结果 原报告第 4 页
测试项目单位限值测试结果(含原报告括号数值)单项结论参考方法
mg/kg ≤5 未检出(<0.18) 符合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

适用范围与原报告声明

  • 原报告声明 1:本报告无检验检测专用章、报告骑缝章和批准人签章无效。
  • 原报告声明 2:报告页面所使用的“PONY”“谱尼”字样为检测机构的注册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仿冒、伪造、变造商标属于违法侵权行为,检测机构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原报告声明 3:委托单位对报告数据如有异议,应于报告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初级农产品报告于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测申请,并附报告原件、预付复测费。
  • 原报告声明 4:办理以上手续后检测机构安排复测;若复测结果与异议内容相符,退还复测费。
  • 原报告声明 5:不可重复性或不能进行复测的实验,不进行复测,委托单位放弃异议权利。
  • 原报告声明 6:委托单位对送检样品的代表性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检测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 原报告声明 7:本报告仅对所测样品的测试结果负责,测试数据仅反映对该样品的评价且仅用于委托单位科研、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使用,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对于测试数据的使用、使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一切法律后果,本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 原报告声明 8:检测机构有权在完成报告后按规定方式处理所测样品;除客户特别声明并支付样品管理费,所有超过标准规定时效期的样品均不再留样。
  • 原报告声明 9:检测机构保证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对委托单位的商业信息、技术文件等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 原报告声明 10:报告私自转让、盗用、冒用、涂改、未经检测机构批准的复制(全文复制除外)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篡改均属无效,检测机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本报告仅检测镉,不能按文件名“重金属”扩展为全项重金属检测;未检出也不等于含量为零。
样品与归档说明
  • 供应商资料。品牌方已确认其与当前产品的对应关系及官网展示授权;这一对应关系来自品牌方确认,原报告样品名称仅为“净味喷雾”,未注明 UootaPet 品牌、型号、生产批次。
  • 本页为原报告的结构化转录,不改变受检样品名称、原结论、试验条件或原用途限制。结果不得泛化为所有供货批次的结论。
  • 原报告防伪说明:报告编号是唯一的;可扫描原报告首页下方二维码查询报告真伪。
  • 本记录中的 page 和 source_pages 均按 PDF 文件实际页码计数,包含封面和声明页。
  • 原文件名含“重金属”,正文唯一测试项目为镉,因此网页标题按实际检测内容命名。
  • 原表未单列“检出限”列,此处完整保留“未检出(<0.18)”原始表达。
  • 原报告主要仪器栏写“原子吸收色谱仪等”;虽然用语可能需要向出具方核实,本转录不擅自改为其他仪器名称。
对照原报告结果页
NTFNACTD3996587HR 原报告第 3 页;检测数据已在上方转为文字表格
NTFNACTD3996587HR,第 3 页。报告页面截图,未改写原文。
NTFNACTD3996587HR 原报告第 4 页;检测数据已在上方转为文字表格
NTFNACTD3996587HR,第 4 页。报告页面截图,未改写原文。
NTFNACTD3996577HR 供应商|除螨试验

方法与条件

样品状态:液体;测试类别:委托测试;测试环境:符合要求。

作用浓度:原液;结果表包括 3 个试验组及 1 个对照组,各组处理前活螨均为 200 只。

主要仪器:恒温恒湿培养箱等。

螨种、接触时长、具体温度湿度及使用剂量,原报告未注明。

检测方法与标准
  • T/CIAA 017-2022《家用清洁产品防螨除螨性能测试方法及评价》;限值标准同为 T/CIAA 017-2022。

报告结论

本报告条件下,原液 3 个试验组平均灭螨率为 100.00%,对照组灭螨率为 2.00%;原报告评价为“产品具有除螨效果”。

仅对应本报告的受检样品、所检项目和试验条件。

除螨试验结果 原报告第 4 页
试验组别处理前活螨数量(只)处理后活螨数量(只)灭螨率(%)平均灭螨率(%,试验组共同均值)原报告效果评价
试验组 1 200 0 100.00 100.00 产品具有除螨效果
试验组 2 200 0 100.00 100.00 产品具有除螨效果
试验组 3 200 0 100.00 100.00 产品具有除螨效果
对照组 200 196 2.00 原报告未注明 原报告未注明

适用范围与原报告声明

  • 原报告声明 1:本报告无检验检测专用章、报告骑缝章和批准人签章无效。
  • 原报告声明 2:报告页面所使用的“PONY”“谱尼”字样为检测机构的注册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仿冒、伪造、变造商标属于违法侵权行为,检测机构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原报告声明 3:委托单位对报告数据如有异议,应于报告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初级农产品报告于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测申请,并附报告原件、预付复测费。
  • 原报告声明 4:办理以上手续后检测机构安排复测;若复测结果与异议内容相符,退还复测费。
  • 原报告声明 5:不可重复性或不能进行复测的实验,不进行复测,委托单位放弃异议权利。
  • 原报告声明 6:委托单位对送检样品的代表性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检测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 原报告声明 7:本报告仅对所测样品的测试结果负责,测试数据仅反映对该样品的评价且仅用于委托单位科研、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使用,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对于测试数据的使用、使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一切法律后果,本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 原报告声明 8:检测机构有权在完成报告后按规定方式处理所测样品;除客户特别声明并支付样品管理费,所有超过标准规定时效期的样品均不再留样。
  • 原报告声明 9:检测机构保证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对委托单位的商业信息、技术文件等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 原报告声明 10:报告私自转让、盗用、冒用、涂改、未经检测机构批准的复制(全文复制除外)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篡改均属无效,检测机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原报告未注明螨种和接触时长;结果不能作为所有螨种、任意使用方法、即时除螨或宠物体表疾病治疗效果的证明。
样品与归档说明
  • 供应商资料。品牌方已确认其与当前产品的对应关系及官网展示授权;这一对应关系来自品牌方确认,原报告样品名称仅为“净味喷雾”,未注明 UootaPet 品牌、型号、生产批次。
  • 本页为原报告的结构化转录,不改变受检样品名称、原结论、试验条件或原用途限制。结果不得泛化为所有供货批次的结论。
  • 原报告防伪说明:报告编号是唯一的;可扫描原报告首页下方二维码查询报告真伪。
  • 本记录中的 page 和 source_pages 均按 PDF 文件实际页码计数,包含封面和声明页。
  • 原表备注:评价标准 T/CIAA 017-2022《家用清洁产品防螨除螨性能测试方法及评价》;除螨率 ≥90%,产品具有除螨效果。
  • 原表平均灭螨率 100.00% 为 3 个试验组共享的合并单元格,本网页表为便于读取重复列示同一个均值;对照组未列平均值或效果评价。
对照原报告结果页
NTFNACTD3996577HR 原报告第 3 页;检测数据已在上方转为文字表格
NTFNACTD3996577HR,第 3 页。报告页面截图,未改写原文。
NTFNACTD3996577HR 原报告第 4 页;检测数据已在上方转为文字表格
NTFNACTD3996577HR,第 4 页。报告页面截图,未改写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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